市府批准实施河湖水面保护规划 保护市区水面凸现津沽特色
北方网消息:《天津市中心城区河湖水面保护规划》由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日前市政府批准实施。中心市区规划保留的河湖水面总面积不低于3605公顷;其中环内1885公顷,占总面积的52%,环外1720公顷,占48%。
中心城区河湖水面是天津城市功能的重要组成因素,对调蓄雨水、排除内涝、改善市区环境、美化生活,突出城市特色意义重大,总面积约3890公顷。此次规划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水面保护、开发、利用结合;河、湖水系相互贯通,相互调剂,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规划将所有的河湖水面分为一、二级重点保护两类。一级重点保护水面包括河流、总体规划绿地系统中的水面以及其他各用地功能区内确需保护的水面,属严格保护范围,严格禁止填占,总面积3409公顷。二级重点保护水面是指居住区、工业区、公建用地等功能区内需按一定比例保留的水面,是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水面的位置和岸线形状可以根据详细规划需要进行调整。二级重点保护水面面积481公顷,重点地段河湖水面保护规划明确,侯台地区,包括侯台风景区,水上公园,体育中心等,现状水面197.6公顷,规划全部保留。水上公园用地范围内的水面全部保留。体育中心用地范围内现状水面为41公顷,规划保留35%。卫南洼及双林农场地区,包括卫南洼风景区、梅江居住区、双林居住区、柳林风景区,现状水面287公顷,规划全部保留。程林庄地区,南淀风景区现状水面140公顷,规划水面154公顷。万新居住区现状水面23.5公顷,保留12.65公顷,约占54%。先锋南居住区现状水面7.6公顷,保留3.64公顷。万松居住区现状水面27.1公顷,保留40%。程林庄工业区,现状水面17.8公顷,全部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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