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小康工程(天津)
北辰区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认亲活动工作方案

北辰区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认亲活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升级加力、多层全覆盖、有限无限相结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动员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投身扶贫协作工作,助力甘肃省华池县、正宁县和河北省兴隆县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现就我区开展首批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结对认亲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升级加力、多层全覆盖、有限无限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和高质量完成东西部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任务的工作要求,通过广泛动员倡议、重点协调推动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结对认亲活动华池县、正宁县和兴隆县3个受援县14个深度贫困村全覆盖。

二、目标要求

以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重点,组织推动全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与华池县、正宁县和兴隆县3个受援县贫困村,每村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结对认亲1户,全区结对认亲达到100户以上,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期脱贫,为华池县、正宁县、兴隆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三、工作安排

(一)区级领导。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专项工作组牵头领导,每人至少结对认亲1户

(二)区级单位。以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重点,鼓励有扶贫意愿的其他区级单位和重点国有企业开展结对认亲活动。每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每人至少结对认亲1户。

四、结亲对象

(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的贫困户;

(二)家庭相对困难,收入相对较低,生活负担相对较重的贫困户;

(三)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具有较强的脱贫意愿,愿意接受帮扶的贫困户。

五、工作方式

(一)话家常。经常性的开展走访、电话、微信等各类交流活动,通过生活闲事、家庭琐事、工作趣事的交流、沟通,增进了解,增强信任,持续深化双方的交往交流交融。

(二)帮思想。细心开展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帮助结对贫困户不断增强脱贫意识,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坚定脱贫信心,激发脱贫的内生动力。

(三)解难题。针对结对贫困户自身条件,帮助其提升知识水平和技能本领,不断提高增收能力。同时,力所能及地帮助结亲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促感情。关心结对贫困户生活状况,倾心倾情倾力与结对贫困户交往,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摒弃轻视、敷衍等行为,切实让贫困户知党情、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六、工作程序

(一)成立工作专班。全区的结对认亲活动在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同志,负责结对认亲活动的统筹组织和协调推动。(6月底完成)

(二)筛选结对对象。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区领导和区级单位首批结对认亲数量和需求等情况,统一提供给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受援地区扶贫部门筛选结对对象,匹配结对关系,原则上与结对帮扶县贫困户结对。(6月底完成)

(三)开展结对认亲。各成员单位要逐级逐人确定结对关系,并制定本单位结对认亲活动工作方案,连同明确的具体结对情况一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结对认亲活动时间原则上至2020年12月31日止。(7月底完成)

(四)加强交流交往。结对干部主动与贫困户联系,建立联系渠道,主动交流对接。各结对单位及时将结对认亲活动开展情况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编发简报、工作通报等形式向区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并向全区通报。(全年推动)

(五)实现示范带动。积极探索1+1+N的帮扶模式,即通过党政干部结对一个贫困户、我区企业结对一个贫困村共同帮助村集体改善脱贫条件,支持带动贫困村发展特色农产品和农村合作社,最终带动更多贫困户脱贫,实现从输血向造血的转变。(全年推动)

(六)结对对象动态调整。结对认亲贫困户多次提出不合理要求,或者结对意愿淡漠等情况,各单位可以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调整结对认亲对象。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筛选结对对象,待各单位认可后重新确定结对认亲关系。(全年推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结对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开展好结对认亲活动,并及时报送工作情况。要督促结对干部主动联系贫困户,加强交流,增进感情,耐心倾听贫困户的心声。对贫困户反映的困难问题,个人能解决的要积极帮助解决,同时报本单位备案;个人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本单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各单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解决。对贫困户提出的预期过高、无法满足的要求,各结对单位要及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

(二)坚持量力而行。结对干部在开展结对认亲活动中,要以思想沟通、感情交流为主,采取多种形式,帮助结亲对象坚定脱贫信心,增强脱贫本领,提高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个人捐助应结合自身实际,以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进行。

(三)强化政策保障。结对认亲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各单位可自行组织结对干部赴受援地区走访慰问结对贫困户,期间相关费用可参照公务差旅相关标准解决;结对贫困户来津走访所需费用,将遵照执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制定的具体担负办法。在实际操作中,对特殊情况,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具体研究安排。

(四)注重实际效果。要把握结对认亲的主要任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沟通交流和帮扶,切实推动解决结亲对象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避免流于形式。各单位要做好结对捐赠情况统计,并定期上报区合作交流办公室。同时,及时总结结对认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正向引导,对结对认亲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鼓励,营造积极向上、主动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