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现十五计划的第一年,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根据天津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关于抓好增加群众收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文化品位三件事的重要精神,为进一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改善群众的生活条件,并在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继续坚持和发扬为人民办实事的优良传统,不断改善农村人民生活条件,为此,决定在城市及农村做好20项工作。
建设改造公用设施,完善气水电热供应条件
建设引滦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完善引黄济津工程。改造城区供水旧管网50公里、 低压供水点150处。建设新开河、凌庄子、芥园水厂污泥处理工程。建设天然气输配管网工程,建成津沽天然气储配站一期工程,改造燃气旧管网100公里
建设500千伏变电站1座、 220千伏变电站3座,建成220千伏变电站3座。 完成市区八大片供热补建工程,市区新增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