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现十五计划的第一年,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根据天津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关于抓好增加群众收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文化品位三件事的重要精神,为进一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改善群众的生活条件,并在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继续坚持和发扬为人民办实事的优良传统,不断改善农村人民生活条件,为此,决定在城市及农村做好20项工作。
建设修缮一批房屋,改造部分道路桥梁
新建住宅600万平方米。 建设梅江生态居住区,建成梅江国际老龄村。建设西横堤居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钢结构住宅试点小区。 修缮直管公房200万平方米。对部分主干道路沿街房屋实施“平改坡”。建成滨海立交桥。拓宽改造紫金山路、南开二纬路、纪庄子道、琼州道等一批道路。